取消“僅退款”,誰贊成?誰反對?
電商賣家肯定舉雙手“贊成”。在他們看來,面對萬千客戶,眾口難調,心態不一。“僅退款”對于消費者的過度偏袒,在提升客戶體驗的同時,也造成了很多亂象,造成了惡意退款和欺詐行為的增加,甚至形成了一條“薅羊毛”產業鏈,由此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頻發。
消費者則會有些猶豫。站在大部分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惡意“僅退款”固然不對,卻也是一面“照妖鏡”。以往,電商行業里“賣假貨”、“質量差”、“退貨難”等問題深受詬病,“僅退款”能讓那些黑心商家更加忌憚,擔心自己的“野路子”被戳破。對于大部分正當經營的商家來說,只要經得起考驗,也是“良幣驅逐劣幣”的好事。
如此矛盾的境況之下,是否取消“僅退款”這件事,就變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兩難話題。正如一位老鐵所言——
僅退款與快遞行業中的"投訴即罰",其實是同一個翻版。從大原則來說,二個都沒有錯。就是在具體執行中,公司與平臺如何提高自身能力與擔當責任,為網點和商家做好仲裁判定職責。
站在快遞行業的角度來看,關于是否取消“僅退款”的討論,并沒有太多實際的意義,由此引發一些更深層次的思考,更值得探討。
01
“投訴即罰款”,小哥有苦難言
今年上半年,“人物”的一篇報道《一單無法撤銷的快遞投訴》,引發業界諸多共鳴,揭示了在快遞投訴制度中的一個“怪現象”——
“只要消費者投訴,系統端就下發工單,工單一出,無論是消費者因自己的無心之舉誤點了「未收到貨」或者是其他,即便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往后都沒辦法維權。不管消費者如何主動努力申訴、快遞小哥如何申訴,哪怕投訴到快遞總部、乃至相關部門或消費者熱線申訴想要撤銷投訴、撤下工單,最后的結果都是快遞小哥一個人扛下所有。不管有意還是無意,只要工單一出,就要罰款,無論誰也無法改變,就是這么簡單粗暴一刀切。”
面對已經曝光的“投訴”漏洞,相信各大快遞公司也看在眼里,但時間已經來到了下半年,類似“無法撤銷的快遞投訴”依然在不斷上演,改變微妙,驚喜不多。這些天,多位快遞小哥向驛站老鬼表示:
還是和以前一樣,申訴很難,消費者越往上申訴撤銷投訴,被罰得越多,申訴很難成功。即使成功,也只是“不加罰”,但還是要罰款。
如此狀況,不免讓人質疑,快遞行業里“無法撤銷的快遞投訴”,越來越有“投訴即罰款”的意味。正如其中一位快遞小哥所言:“我們想要取消的是“僅投訴”背后的僅罰款機制,并不是無規則的直接一刀切的取消,而是在「僅投訴」基礎上,留一個空間或時效時間給我們去處理問題。
問題處理好了,就無須罰款;處理不好,被罰款我們也認,確實沒有給客戶解決好問題。現在是不管客戶投訴的原因是什么,比如惡意投訴、誤操作等都一刀切,處理好了也要被罰款扣錢,心里肯定會不爽、覺得有失公允,因為只要投訴出工單就要罰款的機制太強勢,大家想要申訴也申訴不了,非常影響工作情緒。”長此以往,如是循環,無窮無盡,給快遞小哥所帶來的傷害性是巨大的。
02
“投訴即罰款”背后的“三大原因”取消“投訴即罰款”這件事,呼吁到現在已經是個很尷尬的話題——呼吁取消的“雷聲”很大,但做出改變的“雨點”很小。為何取消這么難?在多位快遞小哥的親身經歷中,就能得到一些答案,他們認為:主要是總部和網點不愿意取消。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方面——
1.另一種“業績”。快遞小哥非常不理解「僅投訴」背后的‘僅罰款’到底是什么機制?在他們的理解中,之所以網點老板和總部至今不愿意取消該“投訴即罰款”機制,是因為“這也算是另一個收入來源,一種業績”。比如,客戶投訴并下發工單后,一個工單原本總部下發的罰款是30元,但實際上網點出來的有可能就是罰款100元。因此,快遞小哥們說,“這是創收的一種方式,畢竟作為快遞員沒有人愿意承受罰款,大家都想把每個件送到送好,希望客戶(消費者)不投訴,這樣也不用被罰款,干活也有勁。如果每天都要挨罰款,干活都沒勁。因為罰款多了,干活都恍恍惚惚。”
2.另一種“數據”。前些天,快遞小哥張小賢(化名)就講述了一個案例,「客戶沒收快遞投訴,他(收件人)沒有先給我打電話詢問,而是先投訴后打電話說沒找到快遞,咋整?」。“我送的小區都是要爬樓的老小區,快遞我都會放在家門口。他(收件人)那個件是我7月13號給送貨上門、放家門口的,然后他8月8號說快遞沒找到。「都快一個月了,我現在上哪給他找去?」。我問他,「他就是各種支支吾吾找理由,就說自己忙之類的」。「我先前已經給他賠了一次了,這次他說沒收到,就得賠給他,這種事網點也會不管,只能自認倒霉,不認就會被罰的更多。他的東西也不貴、幾十塊,加上投訴罰款100塊,在一起100多塊,懶得跟他吵,這種喜歡投訴的,跟他說多了,他就會投訴,所以也就認了,下次再碰到他的件,我必須要當面給,見不到人,我就把件帶到網點」。”對于類似情況,張小賢(化名)也向網點老板有過反映,但老板卻說:你只是解決了問題,不會給二次加罰,但投訴工單已經出來了,影響到了數據(服務滿意度等數據考核指標),必須要罰款。
3.另一種“機制”。一提到「投訴」,快遞小哥腦海中浮現的就是罰款,他們一直無法明白“「投訴」就要罰款”這個機制是這么制定的?怎么才能取消這種罰款?對此,有快遞小哥們認為,從他們在系統的了解,辦理投訴維權、取消罰款基本上就是通過申訴,比如提供網點客服的溝通記錄、提供簽收證明等等,最后全部都提供了,有可能還是申訴不過。通過幾率很小,基本就是只要下達投訴工單就罰款,取消不了。「這個機制非常雞肋,非常暴力,反正就不給我們留申訴的空間」。隨之而來的,便是越來越多的罰款。這也就是,為什么快遞小哥不愿意客戶去申訴的原因。
03
取消“投訴即罰款”,有解嗎?
一個可喜的變化是,近期,淘寶宣布將優化“僅退款”策略,對“僅退款”造成的一些亂象進行了“糾偏”。比如,在商家端,對店鋪綜合體驗分≥4.8分的商家,平臺不會通過旺旺主動介入、支持收貨后的僅退款,而是鼓勵商家先跟消費者協商。再比如,在客戶端,平臺將升級已收到貨的僅退款行為識別模型,拒絕有異常行為的消費者提交的僅退款訴求。也就是說,淘寶在為商家“松綁”的同時,也為客戶惡意“僅退款”設置了一道門檻,攔截“有異常行為的消費者”,這相當于設立了一個“黑名單”。
以此類推,取消快遞行業的“投訴即罰款”也有解,關鍵在于快遞公司能主動作為。快遞行業消費者“黑名單”這件事,驛站老鬼在多年前就寫文章呼吁。今天,借著淘寶設立“黑名單”這事,愿意再講一次:建立消費者黑名單。快遞員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遇到惡意投訴、敲詐勒索、釣魚詐騙、人身攻擊等情況的時候,可以發起申訴,在舉證充分的前提下,將相應的客戶拉入“黑名單”。
凡是進入到“黑名單”的客戶,快遞公司和快遞員以后有權拒絕為其提供服務,或者可以采取有效有措施來進行自我防范和權益保護。在老鬼看來,隨著這幾年快遞服務和操作的規范,建立快遞服務“消費者黑名單”的條件基本已經具備,為了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為了減少糾紛、方便追責,為了懲戒犯罪和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為了促進快遞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建立“消費者黑名單”都該提上日程、加快研究和推進了。
站在上述角度來看,取消或者優化“投訴即罰款”機制 ,勢在必行,對快遞小哥,對快遞公司都有好處,否則,將集體陷入一種“囚徒困境”。
本文來源于驛站出自物流指聞,不代表九州物流網(http://www.zgslfm.com)觀點,如有侵權可聯系刪除,文章所用圖片來源于網絡,文章圖片如有侵權可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