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發的《自治區物流樞紐布局》明確:將13個物流節點城市作為區域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城市群),布局建設16個區域物流樞紐。
物流樞紐作為物流設施群組和物流組織中心,是推動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化建設和區域物流一體化發展的重要載體。
新疆作為國家向西開放的重要陸路通道,在構建陸路國際物流通道、區域物流網絡以及與國家骨干物流網絡的對接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可以有效降低區域內的物流成本,對于構建一個高效、暢通的現代物流體系至關重要。
結合全疆各地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同自治區有關部門研究印發實施《自治區物流樞紐布局》,提出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疆區域物流樞紐規劃布局工作。
新疆自治區將從加強區域物流樞紐建設規劃、加快聯通歐亞的綜合物流樞紐建設、提升物流樞紐運營組織能力、增強物流樞紐創新能力4個方面著力做好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工作。
其中包括推動物流樞紐與綜合貨運樞紐、機場、鐵路物流場站高效協同,加快物流配套設施及集疏運體系建設;依托烏魯木齊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中歐班列(中亞)班列運營平臺,推動烏魯木齊空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和伊寧、吐魯番、喀什空港型物流樞紐建設;鼓勵樞紐運營企業開通“點對點”跨區運輸班列;推動烏魯木齊都市圈物流一體化發展等。
區域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名單如下:
陸港型物流樞紐承載城市:阿勒泰、博樂—精河、奎屯—獨山子—烏蘇、莎車—澤普—葉城、和田、若羌;
空港型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伊寧、吐魯番;
生產服務型物流樞紐承載城市:阿克蘇、克拉瑪依、昌吉—準東經濟開發區、庫車;
商貿服務型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塔城、阿克蘇;
陸上邊境口岸型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塔城(巴克圖)、阿勒泰(吉木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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