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調整港口深水岸線標準的公告,公告指出,港口深水岸線是指適宜建設一定噸級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線(含維持其正常運營所需的相關水域和陸域,下同),按照所在水域分為沿海港口深水岸線和內河港口深水岸線,分別制定標準。經研究,對原交通部2004年第5號公告發布的港口深水岸線標準進行調整。

一、沿海港口深水岸線
(一)沿海港口岸線的范圍。
沿海港口岸線的范圍是指沿海、長江南京長江大橋以下、珠江黃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門、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內的港口岸線。
(二)沿海港口深水岸線的標準。
沿海港口深水岸線是指適宜建設各類型10萬噸級及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線,其中長江南京長江大橋以下(江蘇段)為適宜建設各類型5萬噸級及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線。
二、內河港口深水岸線
(一)內河港口岸線的范圍。
內河港口岸線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線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內的港口岸線。
(二)內河港口深水岸線的標準。
內河港口深水岸線是指適宜建設各類型3千噸級及以上泊位的內河港口岸線。
本文來源于搜航網,不代表九州物流網(http://www.zgslfm.com)觀點,如有侵權可聯系刪除,文章所用圖片來源于網絡,文章圖片如有侵權可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