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各種運輸方式深度融合、協同發展,開創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今年8月交通運輸部聯合多個部門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聚焦我國多式聯運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標準規則等軟制約問題,協同各方力量推動各種運輸方式融合向縱深發展,以更好支撐交通強國建設。
頂層加強推進 定調多式聯運服務本質要求
多式聯運的發展起源于集裝箱運輸,是基于標準化運載單元,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實現貨物在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無縫銜接、高效流動、快速轉運,從而達到提升聯運組織效率、減少中轉停滯、實現降本增效的管理和運營目標。
我國《貨物多式聯運術語》標準對多式聯運“一單制”的定義是:在貨物多式聯運的全過程中,只憑一份多式聯運運單辦理所有貨物運輸的制度。歐美等國對多式聯運的定義是:貨物全程由一種且不變的運載單元或道路車輛裝載(集裝箱或半掛車等),通過兩種及以上運輸方式無縫銜接、連續運輸,并且在更換運輸方式過程中不發生對貨物本身操作的一種貨物運輸方式。
從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現代多式聯運是指依托集裝箱等標準化運載單元進行貨物裝載,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向貨主企業或托運人簽發多式聯運運單,并以運單為載體實現運輸組織指令和管理協調信息在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快捷傳遞,協同各個運輸環節,以標準化的運載單元作為共同的運輸標的物,實現貨物門到門的高效位移。在不同運輸方式之間進行貨物轉換時盡可能避免對貨物本身的反復裝卸和搬運、掏裝箱等作業,從而提升聯運作業效率、降低運營管理成本,避免貨物安全和貨損貨差等現象的發生。對于貨主或委托方而言,真正實現了貨物“一次委托、一次開票、一次保險、一次結算、一箱到底”,可以大幅提升多式聯運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多式聯運市場競爭力和消費體驗。
我國高度重視多式聯運的創新發展,2013年交通運輸部印發了《關于交通運輸推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提出要積極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加快培育多式聯運承運人,推動貨物運輸的“無縫銜接”和“一單制”,吹響了多式聯運“一單制”模式創新的號角。2016年交通運輸部等18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鼓勵開展多式聯運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引導企業建立全程“一次委托”、運單“一單到底”、結算“一次收取”的服務方式,進一步深化了“一單制”的外延和內涵。2021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工作方案(2021-2025年)》,強調要推進運輸服務規則銜接,探索應用集裝箱多式聯運運單,推動各類單證電子化。探索推進國際鐵路聯運運單、多式聯運單證物權化,穩步擴大在“一帶一路”運輸貿易中的應用范圍,為我國新時期加快綜合運輸和多式聯運制度規則等軟實力建設指明了方向,也為加快推廣應用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夯實了政策制度環境。
多式聯運發展步入深水區 挑戰不容忽視
“十三五”以來,交通運輸部協同各方力量,大力推進多式聯運創新發展,多式聯運市場規模和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間,我國集裝箱海鐵聯運量年均增速達到26.9%,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2021年全國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超過750萬TEU,2022年完成874.7萬TEU,同比增長16%,是2017年的2.5倍,占港口集裝箱吞吐量的比重由1.47%增長到3.2%。中歐班列快速發展,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十年來,中歐班列已累計開行7.7萬列,運送貨物731萬標箱,貨值超3400億美元,通達歐洲25個國家的217個城市,成為深化“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便利全球貿易往來、應對疫情等外部沖擊、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重要力量。
同時,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扎實推進,截至目前,全國已組織開展4批共計116個國家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山東、遼寧、重慶、四川、廣東、河南、山西等地積極引導支持企業開展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和管理方式,加快聯運各環節市場資源整合優化,努力提升多式聯運組織效率和服務水平。重慶、成都、鄭州、義烏等城市依托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建設和平臺發展,積極探索基于中歐班列鐵路運單、多式聯運提單等的國際陸路貿易新規則,創新供應鏈金融等服務,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另一方面,我國多式聯運進入了發展改革的深水區,正處于結構調整、方式轉變、模式創新的新階段。既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還存在很多制約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運輸集裝化、標準化水平不高。現代多式聯運體系建設的核心是實現運載單元的標準化,推動標準單元在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高效流動和快速轉運。我國各種運輸方式在獨立發展過程中已逐步形成自身運載工具的供給體系,集裝箱率整體水平不高,集裝箱應用整體呈現“沿海高、內陸低”“外貿強、內貿弱”的特點。我國鐵路集裝箱占全社會的比重長期徘徊在3%到5%,港口吞吐量中集裝箱比例為21%左右。適用于內貿運輸的統一的集裝箱箱型推廣應用緩慢,難以實現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一箱到底”。
二是信息聯通難、數據共享難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多式聯運發展的實質在于實現運輸鏈、物流鏈上下游信息的互聯互通和高度共享,以信息鏈貫通作業鏈、運輸鏈,推動各方的協同協作。長期以來,鐵路、航空、水運等各種運輸方式之間信息系統相對獨立,各市場主體之間缺乏有效的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和發展動力,再加上我國數字交換、數據安全、大數據產品交易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尚不完善,客觀上制約了市場主體間的信息互通和數據交易,難以適應多式聯運“一單制”發展對信息互聯、透明化管理、線上線下一體等要求。
三是法規制度建設滯后。目前,在國家層面尚缺乏對綜合運輸和多式聯運的立法支撐,《海商法》《合同法》等既有法律法規難以支撐海鐵聯運、公鐵聯運、陸空聯運、跨境國際聯運等市場發展要求,缺乏對相關業務場景和各參與主體責任邊界、賠付條款、金融保險、裝載與加固、貨物交付、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統一要求,全程多式聯運存在諸多不安全因素和風險隱患,制約了多式聯運市場的發展壯大。
四是缺乏具有承擔全程責任的多式聯運經營人。多式聯運經營人是多式聯運市場的主體,也是面向貨主客戶或者委托方簽發多式聯運提單并承擔全程服務責任和風險賠償的第一責任人。從我國產業實踐來看,我國諸多從事運輸和第三方物流經營的企業基本專注在公路、鐵路、海運和航空運輸等某個領域,缺乏跨方式經營、具備多方式全程管控的市場經營主體,難以向客戶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全程多式聯運服務,制約了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
加快模式創新 探索關鍵路徑
“一單制”“一箱制”是現代多式聯運體系的顯著標志和內涵特征,也是推動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和有效路徑。
交通運輸部等多部門制定印發的《意見》為未來一段時期多式聯運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也進行了系統部署。明確提出要通過3~5年的持續努力,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法規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信息數據加快開放共享,龍頭骨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進一步推動交通物流提質增效升級。
要實現托運人一次委托、費用一次結算、貨物一次保險、多式聯運經營人全程負責的“一單制”服務模式和“不還箱、不開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務模式,支撐實現“物暢其流”的美好愿景,必須要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緊密協作,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能動性、創新性和主體性作用,不斷優化制度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下一步應重點推動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提升我國運輸集裝化水平。“集裝箱改變世界”仍未過時,要著力提升我國公路、鐵路、港口水運等領域的集裝箱應用水平,加快研究制定鼓勵支持集裝箱運輸發展的相關政策,引導市場大力發展集裝箱租賃、集裝箱循環共用、集裝箱平臺化管理和智能跟蹤,加快布局完善全國共享共用的集裝箱綜合服務中心,全面提升集裝箱應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制定適用于內貿運輸、適宜在各種運輸方式之間循環共用的內貿集裝箱標準和服務體系,并推動與外貿集裝箱運行體系協同并存、有效銜接。
二是以單證電子化為核心推動運輸鏈的數字化改造和信息互聯。當前,我國物流業發展正處于數字化升級、智慧化賦能的黃金機遇期,必須要發揮我國在互聯網、物聯網、移動通訊、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優勢,加快推進運輸和物流領域各環節、各要素的數字化改造,推動線下服務向網絡和云端遷移,這是實現多式聯運數字化和“一單制”的重大基礎工程,必須長期努力、久久為功。要鼓勵支持鐵路、港口、船公司、貨代等企業加強聯盟合作,以股權資本為紐帶,共同組建大數據平臺公司,加快各自信息系統和數據開放,以業務鏈貫通利益鏈,以利益鏈打通數據鏈。鼓勵支持供應鏈鏈主企業或物流龍頭骨干企業為主導,加快區塊鏈、網絡安全等技術在多式聯運領域的集成應用,推動單證無紙化、電子化,貫通運輸鏈各環節和參與主體,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三是加快培育具有跨方式運營的多式聯運經營人。《意見》指出,要推進鐵路、水路、航空和大型道路運輸企業向多式聯運經營人轉型,提高全程組織和服務能力。國內外實踐表明,必須要充分發揮各運輸領域龍頭骨干企業作用和資本實力強、網絡覆蓋健全、貨運組織功能完善、安全管理和抗風險能力強等優勢,支持企業開展跨方式運營和運輸鏈重組。要緊緊圍繞貨運組織能力、線路優化能力、全過程管控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保險賠付能力等建設,加快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鼓勵鐵路、港口和航運、航空寄遞等大型龍頭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實施跨領域投資和兼并重組,不斷延伸服務領域和業務邊界,率先實現做大做強。鼓勵網絡貨運及大型貨代等平臺型、網絡型企業充分發揮自身輕資產、高科技、重管理等優勢,加強多式聯運供需對接、車貨匹配、流程優化和過程管控,不斷提升多式聯運的市場競爭能力。
四是以國際多式聯運單證物權化為抓手重構國際貿易新規則。目前,重慶、成都、鄭州等地依托中歐班列試點開展“鐵路運單+多式聯運提單”雙規制模式,提供國際貿易中信用證開立、貨物交付、貨款結算、供應鏈金融等服務。義新歐班列平臺公司與銀行、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簽訂合作協議,賦予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功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客戶企業提供銀行授信等融資服務。這些都為推動以中歐班列為核心的國際多式聯運單證物權化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下一步,應主動適應我國對外開放大局和“一帶一路”合作需求,充分發揮國內強大市場優勢,在原有國際海運貿易體系基礎上,推動建立以中歐班列和國際陸空聯運、公鐵聯運為主形態的國際陸路聯運服務規則和標準體系,加快提單物權化進程,不斷延伸多式聯運“一單制”服務功能,為新時期“一帶一路”合作發展提供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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