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危險品(hazard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總稱。
因為危險物品的危害過大,自“天津港爆炸事故”和“響水爆炸事故”后,危險品倉庫的政府監管與執法越來越嚴格,取締了較多的“黑倉庫”,較多的正規的倉庫也面臨輪番的監管督察,及時整改成更合規的運作方式。另外危險品倉庫的市場也面臨著供不應求的局面,甲類,乙類,丙1類的危險品倉庫價格也水漲船高。
危險品倉庫如此受市場追捧,到底和普通倉庫有什么區別呢?
本文從法律的要求,營運的要求,設施的要求幾個方面,簡單羅列了核心的主要區別。從羅列的內容著手,也能看出危險品倉庫的稀缺性的原因和高標準的設計,建設,投運的背后邏輯。
危險品倉庫“大不同”?
1.法規要求“更嚴格”
危險品倉庫是一種配置有特殊裝備和相應消防手段,能對危險品起到一定的防護作用的一種專用倉庫。由于危險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有放射性等特性,嚴禁與一般物品混放。危險品倉庫的主要任務就是要確保各類危險品的儲存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四條,沒有經營許可證不得擅自經營存儲業,造成嚴重后果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危險品倉庫的經營許可證相比于普通倉庫要求更嚴格,準入門檻更高。危險品倉庫的經營許可證隸屬于應急管理部,其他環保部等聯合監管。
法規對危險品倉庫經營公司的人員組織架構也有別于普通倉庫的要求。倉儲經營單位需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用于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審查本年度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安全生產各項投入等情況。同時需要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需要經過規定的考核通過才能上崗。
危險品倉儲企業責任人和管理人員的義務和責任要求和普通倉庫的要求也不同。相關中高層人員要及時處理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得指令或放任員工違反作業規章;不得超過額定的存儲能力和負荷。同時鼓勵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
2.基礎要求“更具體”
危險品倉庫主要分為甲類、乙類和丙1類三個等級,丙2類、丁類和戊類屬于普貨倉庫。倉庫劃分的原理主要是依據倉庫的耐火等級,相應的最多允許層數,每座倉庫最大允許占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在存儲環節,不像普貨倉庫相對存放產品要求比較低,危險品倉庫的庫區需要和產品類型等級需要相對應,液體根據不同的閃點分等級,氣體根據爆炸極限分等級,固體根據不同的理化性質分等級。
危險品倉庫相對于普貨倉庫為什么會貴,部分原因是由于危險品倉庫的造價成本極高,要求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和存放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單層乙類倉庫,單層丙類倉庫、儲存可燃固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危險品倉庫相對于普貨倉庫的空間利用率要低很多,每個庫區的最大面積也就是每個防火分區最大面積相對于丙二類倉庫的面積小很多,造成同樣總平面建筑面積的可利用面積就會小很多。同時庫區與庫區的防火間距,庫區與其他建筑的防火間距要大很多,造成空余空間較多。
3.營運管理要求“更細致”
危險品儲存管理要求相對于普貨倉庫要求更嚴格。危險品倉庫對于單庫最大儲存容量由規定,甲乙丙類物品的室內場所及其庫房布局,儲存類別及核定的最大儲存量不應擅自改變。
危險品裝卸安全管理也有明確要求。甲乙類物品在裝卸過程中,需要防止震動、撞擊、摩擦。裝卸人員應穿戴防靜電的工作服、鞋帽,不應使用容易產生電火花的工具。進入甲乙物品室內儲存場所的電瓶車,叉車應為防爆型,等等。
特殊危險品的營運要求類似于易制爆的產品,有另外獨特的要求。易制爆的儲存企業需要將庫存和處置方案報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存放易制爆的危險品倉庫需要設置人力防范、實體防范、技術防范等治安防范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制度,在此不多贅述。
危險品倉庫市場的蓬勃發展有賴于更規范的標準要求,達到良幣驅逐劣幣的營商環境。政府監管部門對危險品倉庫的經營資質認定門檻越來越高,對危險品倉庫的隱患和缺陷整改監督力度越來越強,相信對社會的安全會有一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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