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發布了一項新條款鼓勵散貨行業采用準時到達(just in time,JIT)原則,這可以通過規定程租合同雙方使用更有效的運輸方案從而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當前準時到達的主要障礙是:在不偏航的前提下,船東有義務以應有的或最大限度的速度運營船舶。航速是準時到達的關鍵點,消除上述障礙能在不違反其它航行租船義務時優化船舶速度,使船舶在最佳時間到達港口以及避免延誤。
BIMCO認為,散貨行業采用準時到達原則會有很多好處,比如減少油耗、排放,減少船舶在港口或錨地的等待時間。此外,還能使運輸的效率更高,提高船舶利用率。從租家的角度來看,準時到達原則有助于提高對受載期的準確性的重視。目前,租家對受載期的普遍認可是,盡管還要在錨地等上一段時間,但船舶在解約日前趕到港口即可。
BIMCO給航次租船合同開發的準時到達條款賦予了租家一項權利。租家可以要求船東在按時到達裝貨港時優化航速。反過來,如果船舶處于前往裝貨港的途中,租家應同意修改解約日。船舶安全不可忽視,任何航速變化要求都必須在船舶的安全操作范圍之內。該條款還要求租家在提單和運單中加入措辭,表明船東按承租人要求降低航速時不違反租約。
應用準時到達原則通常不會縮短航程。它只是將船舶原本在港口的等待時間轉移到了航行時間上面。二者的區別在于后者可以降低航速,從而減少燃油消耗和排放,還最大程度地有助于減少港口和錨地的擁堵。
BIMCO條款將“額外時間”定義為在承租人要求調整速度之前船舶的預計到達時間與調整后的船舶實際到達時間之差。節省的燃油費用如何分配在租家與船東之間已經有了很好的分配機制。比如雙方同意彼此都從額外時間中直接獲益,或租家向船東支付日補償金時考慮船東節省的燃油費用,根據需要采用其他賠償機制也都可以。
集裝箱運輸行業是準時到達原則的成功案例,BIMCO認為散貨市場也將從中受益。但散貨行業與班輪行業不同,其“參與者”眾多,所以如果在散貨行業使用準時到達原則,船東、租家和其他主要利益相關者都要做出堅定并且一致的努力。一些散貨船運營商已經使用了準時到達原則,BIMCO認為,隨著優化船舶和港口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整個散貨行業應積極研究更廣泛的使用方法。
可以從BIMCO的網站上下載“ BIMCO航程租船合同準時到達條款(BIMCO Just in TimeArrivals Clause for Voyage Charter Parties)”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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