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所謂的主單就是航空公司單,這個是每個航空公司本身固定格式的運單。分單,是由貨代出具的運單。
一個主單下可能有一個分單或者多個分單,又或者只是主單直放。這個是由貨代操作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如果所承接的貨物要在目的地放代理,那么主單下面就要套分單,主單體現收發貨人是貨代及其目的地代理,分單收發貨人為實際收發貨人。
放代理主要意義在于:
(1)如果是運費到付的貨物必須由代理代為收費;
(2)方便國內發貨人掌控貨物,畢竟空運單不是物權憑證。
如果貨物運費預付,那么此類貨物可以做主單直放,也就是在航空公司單上體現實際的收發貨人。不過交付貨代出運的貨物一般都會出分單給客戶,通常的情況是他們手上有很多相同目的地的貨拼在一個主單下,一同放給目的地的代理,然后由目的地的代理將貨物分撥給各個實際收貨人,這樣以來操作上統一,相對于客戶來講貨物也更有保障。
作為客戶,也就是實際的收發貨人來講,主單和分單的作用是差不多的。只是貨代公司在操作上略有不同而已,其他清關提貨之類的作用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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