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6]152號),2017年3月1日起,浙江省調整完善寧波舟山港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總體費率按遞遠遞減原則進一步降低。該收費政策調整一方面對進出寧波舟山港指定收費站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車公里費率根據不同距離(以100公里和進出省際邊界劃分)按遞遠遞減原則,分別按全省基本費率的70%、60%、50%執行(原政策為不論運距長短均按70%執行);另一方面對車貨總質量超限10%以上(不含10%)的集裝箱車輛按普通貨車計重收費,加大違規車輛成本,遏制超限運輸。
2月中旬省政府批準同意具體調整方案后,全省交通運輸系統迅速行動,緊急部署政策調整相關工作。一是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召開政策調整工作部署會,介紹說明政策調整具體方案,要求各地迅速做好政策調整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政策調整平穩實施。各市交通運輸局(委)、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省道路運輸協會、寧波市集裝箱協會和寧波舟山港集團參會。二是提前廣泛宣傳。省、市各級各單位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提前發布信息,在各高速公路情況板顯示政策內容,制作10余萬份宣傳手冊在收費站發放給每位集裝箱車輛駕駛員,并深入物流基地、運輸企業、集裝箱協會、港口等發放宣傳手冊、宣傳政策內容。三是3月1日實施首日,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增派現場人員力量并提供咨詢服務,路政部門加強收費現場巡查值守,寧波、舟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領導均到一線指導督促。
由于前期宣傳等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3月1日新政實施首日全省各收費站現場秩序良好,政策調整平穩過渡。根據初步統計,首日全省約40%的集裝箱車輛享受了收費標準按遞遠遞減原則進一步降低的優惠,過往司機紛紛點贊;共對200輛超限運輸集裝箱車輛(占當日集裝箱車輛總數的0.7%)實行了計重收費,車輛司機均表示事先已知曉政策調整,對計重收費沒有異議。該政策措施預計年減輕集裝箱車輛通行費成本約1億元。